《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

发布者:李建海发布时间:2026-03-12浏览次数:14

 

第一条 为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, 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【2017】第 41 号令)、 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《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 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评选范围和比例

(一)范围: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及学生班集体;

(二)比例:三好学生人数按班级学生总数的 5%评选;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按班级学生总数 的 3%评选;先进班集体数量按照各学院(中心)班级总数的 15%评选。

第三条  各学院(中心)评选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应严格按照评选范围 和比例,坚持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标准,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。

第四条 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
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
(二)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;

(三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 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;

(四)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和执 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

(五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健康的身体、 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,达到 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第五条 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

(一)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;

(二)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;

(三)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 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第六条 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

(一)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;

(二)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崇尚科学、反对迷信、朝气蓬勃、 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

(三)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;

(四)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、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,呈现出良好的 整体素质;

(五)保持良好的宿舍、个人卫生环境;

(六)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第七条  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,每年 9 月中旬开始组织 进行。具体程序如下:

(一)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,民主评 选,学院(中心)严格把关;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、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 意见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。

(二)评选出的候选名单要及时公示(学院(中心)网站、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等),公 示时间不少于 5 个工作日。

(三)学院(中心)审核无异议后,组织填写《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 生干部推荐审批表》(见附件 1)。

(四)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,经学生处、团委审核后上报学校, 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。

第八条  对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, 以精 神鼓励为主。

(一)被评为“三好学生 ”者,学校发给三好学生荣誉证书;

(二)被评为“优秀学生干部 ”者,学校发给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;

(三) “先进班集体 ”由学校颁发奖状;

(四)被评为“三好学生 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 ”的学生,在全校进行表彰,其事迹材料存 入本人档案。

第九条  本办法自 2017 9 月 1 日起施行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